僅一年左右,給多家用戶電表裝遙控器使電表“減速”,竊取電能近10萬度。昨日,武漢東新開發(fā)區(qū)法院舉行公判大會,“電耗子”黃某獲刑7年、被處罰金2萬元。
去年8月,多名供電稽查人員發(fā)現(xiàn),在流芳街鄔家山村、大邱新村等地,有十多處電表的封簽、封標都被動過??通過安裝遙控器使電表轉速減半。
經查,這些均是電工黃某所為。黃利用自己的專業(yè)技術從漢口購到遙控器,使這些電表轉速減半,以此共竊電約10萬度、價值近5萬元。去年9月28日,黃某被逮捕。
據悉,我省去年約有3.4億度電被竊取,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36億元,竊電主體以私營企業(yè)和居民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