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壽光市人民法院一審審結一起重大電工竊電案件,并依法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劉某是壽光市上口鎮(zhèn)的一名電工,2009年以來,劉某利用職務之便,通過私自改動四臺變壓器計費電能表內部結構、偽造電能表計量檢定封印等手法進行竊電。半年多時間,劉某瘋狂竊電達8萬度之多,價值約4萬余元。今年6月初,該竊電案件被壽光市供電公司營業(yè)稽查人員查處。6月14日,劉某被公安機關依法拘捕。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私自改動電能表內部結構竊電高達4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犯罪。
濰坊市電業(yè)局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根據電力法的規(guī)定,竊電者除了補交相應的電費之外,還需再繳納相應電費三倍的違約金,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