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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綜述

發(fā)布時間:2009-07-07 作者: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 魏壽芳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瀏覽:3326

中國測試技術研究院  魏壽芳

  一、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制度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是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其依法設置或授權建立的計量檢定技術機構進行的全面考核。
  機構考核的宗旨:政府計量行政部門為了加強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管理,確保其為國民經濟、社會發(fā)展和計量監(jiān)督依法提供公正、準確、可靠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計量檢定和檢測結果;有利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在全面貫徹國家計量法律、法規(guī)的前提下,按國際通行的方式,加強對計量檢定機構的管理,提高現代化科學管理水平;有利于促進我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測量結果和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實現與其他國家的相互承認。按照《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定期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考核評定,目的旨在提高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
  機構考核性質: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是針對國家法制計量實驗室,為建立全球測量體系,最終實現各國政府間多邊互認進行的審查考核,它是具有強制要求的行為。
  機構考核對象: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設置和授權建立的技術機構。
  主要考核依據:JJF1069-2007《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以下簡稱“考核規(guī)范”)。
  機構考核結果:經考核核準的項目可開展計量檢定/檢測/校準。
  機構考核應用范圍:由于要求機構開展計量檢定和校準的技術依據是現行計量檢定規(guī)程或計量校準規(guī)范,則可認為對法制計量項目通用,通過考核的機構,可在其核準開展項目的證書報告上使用計量檢定/檢測/校準專用章。
  機構考核組織部門:國家質檢總局安排部署授權組織部門。對省級以上機構,國家質檢總局委托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以國家質檢總局考核辦名義組織考核。
  考核周期:5年。周期范圍內進行適當的監(jiān)督評審或擴項評審考核。5年到期進行復評審。    

  二、機構考核產生的背景

  為保證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tǒng)一和量值的準確可靠,《計量法》對各級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和部門、企事業(yè)單位的最高計量標準器的管理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并建立了“計量標準器考核制度”。
  計量標準器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1)計量標準設備配套齊全,技術狀況良好,并經主持考核的有關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制定的計量檢定機構檢定合格;
  (2)具有計量標準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環(huán)境條件和工作場所;
  (3)計量檢定人員應取得所從事的檢定項目的計量檢定員證件;
  (4)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貫徹《計量法》的多年實踐表明,該考核制度是國家管理量值傳遞,保證全國計量單位制統(tǒng)一和量值準確可靠的有效制度。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取得《計量標準合格證書》,確立了相應的法律地位,確保了量值的準確可靠,在量值傳遞和溯源過程中起到了承上啟下的作用。經考核合格的計量標準如果同時取得了《社會公用計量標準證書》,即明確了計量標準所承擔傳遞的范圍是向社會量值傳遞。計量標準考核制度對促進計量檢定實驗室的建設,提高計量檢定人員的素質,加強計量標準的規(guī)范化管理,起到了較好的促進作用。
  但是,計量標準考核制度畢竟只是一個對標準的單項管理制度,在綜合考核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整體素質,全面加強法制化、科學化、系統(tǒng)化和規(guī)范化的管理方面,存在明顯的局限性。在此背景下,產生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
  原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于1999年組織制定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并于次年出版,即JJF1069-2000;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guī)的變化,國家質檢總局又組織對考核規(guī)范進行了修訂,即JJF1069-2003(修訂);由于ISO/IEC17025的變更,使考核規(guī)范相關規(guī)定受到影響,故國家質檢總局又組織對考核規(guī)范作了進一步的修改,即現行版JJF1069-2007(修訂),以此作為我國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準則。通過歷年來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的實踐充分證明,計量標準考核制度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制度的前提和基礎,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制度則是計量標準考核制度的延伸和發(fā)展。    

  三、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的特點

  1.考核規(guī)范采用質量管理十項原則
  考核規(guī)范在全面采用ISO9000質量管理八項原則的基礎上,針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法制特點,增加了“以法制為基礎”和“以公正性為基石”的兩項原則,即構成了質量管理十項原則。

  (1)以法律為基礎
  依法建立機構,依法履行職責,依法規(guī)范行為,依法承擔責任。
  計量法律、法規(guī)是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存在的前提,是各項活動的重要依據,是區(qū)別于其他技術機構的主要特征,也是考核規(guī)范的基礎。

  (2)以公正性為基石
  公正性是機構各項行為的重要準則,是其社會價值的重要體現,是質量保證的基礎。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公正性是其法制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其社會存在的價值基礎。
  機構公正性地位的確立,既是由其自身的性質所決定,更需要依靠自身的管理和行為規(guī)范來保證。機構要保證其公正性必須確保其組織結構的獨立性(保證判斷的獨立性)、經濟利益的無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以及人員的良好思想素質和職業(yè)道德。

  2.JJF1069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文本中特點的體現
  JJF1069-2007文本中增加了有關法制計量要求的內容。
  JJF1069-2007全面滿足ISO/IEC 17025:2005,由于ISO/IEC17025標準適用的面比較廣,因此該標準中對檢測和校準實驗室提出的要求只能是最通用和最基本的要求,尤其是標準中沒有涉及對實驗室有關法制和安全方面的要求。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規(guī)范》是專門針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因此在要求的內容中不僅包括了ISO/IEC17025:2005標準的全部要求,而且還增加了我國計量法律、法規(guī)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全部要求,以及國際法制計量組織對法制計量實驗室的全部要求。

  3.考核規(guī)范與ISO/IEC17025的比較
  考核規(guī)范是在ISO/IEC 17025:2005標準的基礎上,針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具體情況制定的,兩者既相互聯系,又有所區(qū)別。
  相互聯系表現為考核規(guī)范是以ISO/IEC17025為基礎,因此在內容上覆蓋了標準對校準和檢測實驗室的全部要求。
  區(qū)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性質不同。ISO/IEC 17025:2005轉化為國家標準后將替代GB/T15481-2000國家推薦性標準,由實驗室自愿采用;而考核規(guī)范屬于國家計量技術規(guī)范,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必須執(zhí)行。
  二是適應對象不同。ISO/IEC17025:2005適用于所有校準和檢測實驗室,而考核規(guī)范是針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這一特定的對象制定的,因此在性質、適用范圍、評價程序和評價結果上與ISO/IEC17025:2005有所區(qū)別。
  三是要求內容不同。ISO/IEC17025:2005是通用基本要求,不包括實驗室應符合的法制和安全要求,其重點是實驗室檢測和校準能力的基本要求;而考核規(guī)范包括了國家計量法律法規(guī)對計量檢定機構的法制要求,其重點不僅是能力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要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能夠通過有效的過程管理,持續(xù)地提供準確可靠的檢定、校準和檢測結果。
  四是結構不同。ISO/IEC17025:2005中有關管理的要求雖然是按照ISO9000-2000版本的要求制定的,但是其結構仍然是按要素的形式展開的;考核規(guī)范是按照ISO9000-2000版本的要求制定的,并全面采用了質量管理的八項原則,其結構按照過程模式展開,并在具體內容上作了調整和補充。
  五是評價程序不同。在按ISO/IEC17025:2005進行實驗室認可時,技術要求的審核與管理要求的審核是同步進行的;而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是在機構的計量檢定人員和計量標準器通過考核,并取得相應的資格的前提下進行的考核。
  六是評價的結果不同。按ISO/IEC17025:2005進行的實驗室認可,其結果是對實驗室校準和檢測能力的認可;而按考核規(guī)范進行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其結果是對其所承擔的任務的授權。    

  四、機構考核的主要內容和范圍

  機構考核是指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取得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授權進行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商品量檢測和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等任務所必須滿足的要求,以及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考核的程序和考核結果評價的方法。
  考核規(guī)范適用于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和監(jiān)督檢查,并適用于對申請承擔檢定、商品量檢測和計量器具型式評價等工作任務的其他計量技術機構的授權考核和監(jiān)督檢查。主要考核內容:
  (1)組織與管理——法律地位、法律責任、基本要求;
  (2)管理體系——管理職責、體系文件、文件控制、記錄控制、管理評審;
  (3)資源配置與管理——人員、實施和環(huán)境條件、測量設備;
  (4)檢定、校準和檢測的實施——檢定校準和檢測的策劃、與顧客有關的過程、服務和供應品的采購、校準和檢測工作的分包、量值溯源、抽樣、檢定、校準和檢測物品的處置、檢定、校準和檢測的質量保證、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結果報告;
  (5)體系改進——不合格工作的控制、顧客滿意和抱怨、內部審核、糾正措施、預防措施;
  (6)能力驗證與其他比對——能力驗證和其他比對的組織、能力驗證和其他比對的參與等。    

  五、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考核程序

  考核規(guī)范中對考核程序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考核程序包括考核申請、考核準備、考核實施、考核報告和糾正措施的驗證五個環(huán)節(jié)。五個環(huán)節(jié)缺一不可,構成了一個完整的考核過程。    

  六、結束語

  綜上可知,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檢測/校準實驗室與中國合格評定實驗室認可的檢測校準實驗室,其實質上的共同點均是執(zhí)行檢測校準工作,而機構考核是國家對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強制行為,實驗室認可則是實驗室自愿的行為。隨著形勢的不斷變化,二者將愈來愈趨于盡可能的統(tǒng)一。例如,今年國家質檢總局計量司計量工作要點中指出“鼓勵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校準實驗室認可,盡快提升校準服務質量和競爭能力,力爭實現2007年所有省級計量院(所)全部通過校準實驗室認可”。在今年的省級以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計量授權復查換證工作安排中,對已獲實驗室認可的省級以上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可以選擇機構復查考核與實驗室認可初評/復評/擴項同時進行。可見,相關管理部門已從組織形式上逐步簡化考核評審手續(xù),試圖通過這種“二合一”的評審方式來達到既提高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又減輕機構(實驗室)負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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